基本情况
李仁真,女,1956年3月出生,湖北松滋人,汉族,法学博士。自1985年起进入武汉大学管理学院、法学院任教,主要从事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,在国际金融法方面具有较深学术造诣;曾到香港城市大学、杜伦大学、蒙特利尔大学、伊利诺依-香槟分校等作短期访问和项目培训;曾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、武汉大学发展规划办主任、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及巡视员等职,具有较强的政策和法律分析能力。现任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、海洋主体功能区研究中心主任,全国政协委员。
教育背景
1978.2-1982.1 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,法学学士
1982.2-1985.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,法学硕士
1993.8-1996.6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,法学博士
研究领域
国际经济法、国际金融法、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
代表性科研项目
1.国际金融法律秩序变革研究,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(11JJD820009)。
2.危机后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法律路径,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(09AFX004)。
3.21世纪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创新与发展研究,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(05JJD820005)。
代表性论著
1.《国际金融法新视野》,主编,武汉大学出版社,2013年5月版。
2.《国际金融法(第三版)》(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),主编,武汉大学出版社,2011年8月版。
3.《国际金融法学》,主编,复旦大学出版社,2004年5月版。
4. 关于加快推进南极活动立法的思考和建议,《边界与海洋研究》,2017年第1期,《新华文摘》2017年第7期全文转载。
5. Fintech监管的制度创新与改革,《湖北社会科学》,2017年第6期。
6. 中国与国际金融法治,载于《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(2015)》,曾令良、冯洁涵主编,社会文献科学出版社,2016年5月。
7.金砖国家建立应急储备机制的政策思考,《学习与实践》,2014年第7期。
8.中欧货币互换协议的法律分析与政策思考,《武汉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,2014年第4期。
9.欧洲稳定机制的法律透视,《欧洲研究》2013年第4期。
10.金融消费者保护与国际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,《武汉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,2013年第6期,人大复印资料《金融与保险》2014年第2期全文转载。
11.金融领域全球法律实体标识体系的制度分析,《江汉论坛》2013年第5期。
12.加强SDR作用的法律路径探析,《武汉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,2012年第3期,《新华文摘》2012年17期全文转载。
13.论金融机构的“生前遗嘱”制度,《证券市场导报》,2012年第7期。
14.论金融机构自救中债转股的制度设计,《河南社会科学》,2012年第7期。
15.G20峰会:全球金融治理的主导机制,《武大国际法评论》,2012年第15卷。
16.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理论构想,《法学杂志》,2011年第2期。
17.《新资本协议》再思考:质疑、辨析与改革前瞻,《武汉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0年第4期,《人大复印资料》2010年第11期全文转载。
18.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性改革,《华中师范大学学报》2010年第4期。